| 江苏省宜兴市扶持标准厂房建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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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5-05-13 13:33 宜兴市外经贸信息网 |
建造标准厂房是化解“用地难”制约、实现产业集聚发展的有效途径。日前,我市制订出台《关于扶持标准厂房建设的政策意见》,以“三优先”、“十免收”、奖励多等一系列优惠措施,确保今年全市新建标准厂房50万平方米。
“三优先”即优先规划、优先审批、优先供地。对于低于市定投资密度或总投资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供地,通过租赁、购买标准厂房的方式解决其生产经营场所。
“十免收”,即对建设中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水利工程费等17种收费项目实行收费优惠,其中,散装水泥专项基金、基建垃圾处理费和水利工程费中的接口费等10种项目实行全免;其余相关项目的收费标准则在原先标准上大幅下降。除上述17种收费项目外,其余相关收费项目原则上免收,确需收费的,须报市政府审核同意。
奖励多,即对投资和租用(购买)标准厂房的业主和企业实行财政奖励。其中,对投资建设标准厂房的业主和企业,市财政将按当年度标准厂房竣工面积给予1元/平方米的奖励;租用(购买)标准厂房的企业,将可得到新增所得税奖励,额度以上年所得税入库数为基数,按当年新增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50%确定。
除了这三大优惠措施外,《政策意见》还对购买标准厂房的企业实行产权转让优惠等,作出了详细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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